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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专插本招生简章

时间:2016-11-16 06:47:20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近年来招生人数对比图

年份

计划人数

录取人数

2015

265

411

2016

260

406

2017

320

--

 

(院校代码:13684)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1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5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6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7年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017年起,实行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系统”的方法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预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2.确认报名。2017年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本人持有关报名材料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及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7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3日)。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科负责对报考我校2017年本科插班生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

2017年起,实行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系统”的方法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预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确认报名时须提交纸质学历认证报告,再由我院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上网核查。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

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朝鲜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负责打印准考证。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英语专业、朝鲜语专业的口语、听力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留意相关网站通知。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以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外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艺术类单独划线。外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我校按省招办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招生院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

(六)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高校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普通类学费:20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艺术类学费:24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七、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我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草堂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南门综合楼二楼

邮编:519041    电话:0756-7626272

网址:http://zsb.jluzh.com/

 

      十、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与就业处

201611月11日